1、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1.1项目名称:
新乡学院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服务
1.2目标及要求
项目概况:新乡学院人才公寓位于新乡学院金穗校区院内,建筑面积约39000平方米,共三栋,地下均为1层,地上分别为13层,14层,21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根据河南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的通知》(豫建市〔2021〕92号)河南省住建厅等7部门下达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豫建〔2018〕14号)文件规定:业主工程款支付履约担保保证金保证额度约为1160.81万元。
1.3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1.《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豫建〔2018〕14号)
2.《关于全面开展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的通知》(豫建市〔2021〕92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通知》。
1.4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支付担保服务的要求规定。
1.5服务地点:新乡学院金穗校区
1.6交付时间:
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1.7服务期限:
保证有效期截止时间为业主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款(工程质量保修金除外)支付之日后180日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资格从事工程支付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
2.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新乡范围内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会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
2.4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竟谈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4日9时整至2025年5月28日9时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乡学院基建处网页下载报价函及附录,向jijianchu@xxu.edu.cn邮箱发送营业执照和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4.报价文件的组成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委托书原件一份(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附授权委托人近半年缴纳社保证明);
4.项目报价单。
5.报价文件的要求
报价文件简装成册并用档案袋密封。
6.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8日9时整,地点为新乡学院金穗校区基建处(注:校区内中国银行南侧),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携带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到指定地点递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报价限价为590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时整,地点为新乡学院基建处会议室。
9.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恶意低价的除外。
10.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天。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乡学院基建处网页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学院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河南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
邮编:453000
联系人:岳老师
电话:0373-3683037
电子邮箱:jijianchu@xxu.edu.cn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报价单